南审研三男生顾某某,5月11日在校内超市偷拍女生裙底被当场抓获,谎称校外人员被识破。校方当晚通报开除学籍,而其此前已被江苏省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并完成公示。
顾某某事件四个核心数字
拟录公示结束
4月24日
江苏税务局发布拟录用公示,顾某某在列
偷拍时间
5月11日
公示结束后约17天,事发校内超市
两次通报间隔
约7小时
首次通报16:22→开除通报23:16
最终处分
开除学籍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
顾某某事件完整时间线
5月12日 23:16
南审再通报:开除学籍
经查顾某某偷拍属实、情节严重,依规开除学籍。
最终处分
5月12日 16:22
南审首次官方通报
成立专项工作组,相关部门介入调查,警方已介入。
首次表态
5月12日 上午
江苏税务局回应
工作人员称已关注,正调查核实,会按规定处理。
5月11日 17:50
偷拍当场被抓
校内泽园超市,顾某某手机贴近女生裙边,被目击者上前制止并强制删除照片。
事件起点
4月24日
拟录公示发布
江苏税务局发布202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,顾某某姓名与毕业院校吻合在列。
当事人顾某某档案
- 身份:南审经济学院研三应届生,2026届毕业
- 公务员资格:4月24日出现在江苏省税务局拟录用公示名单,姓名与毕业院校双吻合
- 现场行为:被抓后谎称"校外打球人员",被认出后求发帖者删帖私了,全程未向被拍女生道歉
三方怎么说
学校已成立专项工作组,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,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南京审计大学
5月12日首次通报
已关注到此事,正在调查核实,会按规定处理。
江苏省税务局
工作人员回应媒体
当场让他删除了照片,他自称是校外人员。
发帖目击者
事发现场网络发帖
公务员录用还能保住吗
律师蔡雅奇解读:偷拍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,但已触发《公务员法》"道德品行较差不得录用"红线。
- 开除学籍→毕业证无法取得,录用前提条件消失
- 行政拘留(依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可处5日以上拘留)→政审硬性否决项
- 两条路径均指向取消录用,江苏税务局尚未正式发文,但结果基本确定
政审为什么没拦住他
时间差是关键:江苏税务局公示于4月24日发出,偷拍发生在5月11日——违规行为发生在公示期结束之后。
政审机制的盲区:
- 政审考察截止于公示前,公示结束即视为审查完成
- 录用至正式报到之间无持续监控机制
-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无在校行为同步通道
此案暴露的是制度时间窗口问题,而非政审程序失灵。
遭遇偷拍怎么办
第一步:当场固证
拍下偷拍者正面照、手机姿势,不要只要求删照片——删除不代表消除证据。
第二步:立即报警
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,偷拍隐私可处5日以上、10日以下拘留;公安立案后可调取手机恢复数据。
第三步:保存自己的证据
现场截图、证人联系方式,是后续维权和民事索赔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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